安市档通(2014) 21号
关于转发《贵州省档案局、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档案局(办公室)、编委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贵州省档案局,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一,统一认识,增强观念,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正常化
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开展机构改革工作通知精神和档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领导,并把档案工作纳入这次机构改革工作的范围,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认真履行档案工作职责,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档案工作责任人,并在市县两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合理处置档案归宿和流向,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加强机关单位及其所属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
各机关单位及其所属部门在机构改革中必须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对本机关单位各部门档案(纸质、电子、声像、照片、实物等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和收集归档,尤其是对涉及本机关单位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档案(含业务档案),要认真清理,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交尽交,并按照相关要求向同级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擅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三、建立机构改革后机关单位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
机构改革后的机关单位,应按照《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基础业务建设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建立档案工作新秩序,设置新全宗,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与之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档案工作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职责,确保本机关单位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四、合理处置本机关单位不同时期的档案
1、各机关单位对2010年以前(含2010年) 形成的、反映本机关基本职能活动的全部档案(永久、长期),应按照国家档案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完成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在机改工作结束前全部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2.机构变动的机关单位在2011年以后(含201年)形成的档案,其归属与流向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是撤销的机关,其档案原则上全部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确因工作需要暂缓移交的,需经同级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并由其相关机关集中代管,不得分散,但要办理档案移交相关手续,待条件成熟后立即向档案馆移交。
二是新成立的机关,一个机关分为两个以上的机关或两个以上机关合并为一个新的机关,都应分别设置新的全宗。原机关单位档案应统一清理后,一次性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如果需要暂缓移交的,可经同级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新组建的机关单位暂时集中保管,但要办理档案移交相关手续、待条件成熟后立即向档案馆移交。
三是一个机关单位职能和内部机构分解到两个以上单位的,其档案不得带走,留存或分散处置,应作为原机关单位一个完整全宗移交给同级国家档案馆集中统一保存。
四是机关单位机构保留但名称变更或职能与业务范国部分发生变动的,不再设置新全宗,原来形成的档案继续由该机关单位集中统一保管,待达到档案移交条件后,再及时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五、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
1.各级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机构改革工作期间,应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档案工作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机关单位在机构改革期间做好档案的处置和流向工作;机构改革结束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清理和收集机构改革工作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并进行归档和移交。
2.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实,要专门安排业务指导人员深入各相关单位开展行政监管和业务指导服务、尤其对机构发生变更的机关单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机构变动的情况和档案工作现状,统筹安排,制定本区城内机构改革档案日有和流向工作实施方案,协助和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档案处置的各项工作。
3.机构变动的机关单位,机杉改革前档案工作因故未能正常开展,导致档案工作存在较多问题的,务必要利用这次机构改革的时机,按照国家档案相关规定,解好本单位、本部门档案工作的遗留问题,确保各机构变动单位档案的正确处置和合理流向。
4,有关机关单位向同级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接收的质量标准和各级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要求,并附有本单位全宗卷内的相关材料(组织机构沿革,全宗介绍、档案整理说明等相关材料)。
5,涉及机构改革的机关单位在机构变动前后档案全宗划分及其原机关单位档案的归属与流向,由同级档省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机关单位研究后统一确定。
6,未涉及机构撒并的机关单位,要借机构改革工作之际,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时间和人力,加强和完善本机关单位及其部门档案的收集、自档和管理工作,
六、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管职能
凡因领导重视不够、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工作不能很好落实,导致档案丢失损毁和档案工作不能按要求正常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依法通报批评和查处。
安顺市档家局
安顺市编委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