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档通[2008]13号
关于转发贵州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办法>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馆): 现将《<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办法>解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市档案局2008 年度档案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4月8日
关于印发<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办法>解释的通知.pdf